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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0章 来到洛圣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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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他的车,车子朝着机场外驶去。

车子很快来到约翰家。

也是一座郊外庄园。

到了他们这个级别,一般是不愿意去市区住的。

这个其实也是大多数阿美利卡人的想法,他们不喜欢拥挤的城市,更喜欢住在郊外。

好吧,张磊也喜欢。

每天一出门就看到车流和人声鼎沸,其实并不是很好的体验。

他也喜欢在郊外风景优美的地方弄个大房子,过悠闲的生活。

约翰的这个庄园就很不错。

跟钢铁侠的那个豪宅很像,都是建在海边山崖上的。

区别就是,钢铁侠的那个豪宅更加的现代化,约翰的庄园就有些老气了。

到处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感觉。

豪是够豪了,就是不接地气,没有人味儿。

庄园里的佣人一个个跟没有生气的机器人似的。

所以房子还是不能太大啊,太大了就得找人打理。

家里住着一群外人,那种感觉张磊并不喜欢。

房子不用太大,院子大点儿就行了。

最好是搞个几十亩地,中间盖个小别墅。

诺大的院子想种菜就种菜,想种树就种树,想种花就种花。

再搞个大大的池塘。

没事儿钓钓鱼,游游泳,划划船。

家里就只住自己和自己的女人。

兴致来了,随时随地。

可惜国内想搞个理想的庄园没那么容易。

尤其是未来几年,房地产越来越热。

离市区稍微近点儿的地都被卖来盖小区了。

就算现在买块儿地,盖个庄园。

过几年周围全是高层了,一点儿都不爽。

要是离市区太远的话,生活又不是很方便,真的太难取舍了。

这一点阿美利卡反而比国内要好一些,因为地广人稀,所以小城小镇非常多。

方便生活的同时,又不至于争吵。

还有一点很重要,阿美利卡人喜欢囤货。

山姆会员店就是针对阿美利卡人的生活习性搞出来的。

到了国内,山姆就变成了中产阶级的狂欢。

甚至有人把去山姆购物当成身份的象征!

还有星巴克!

甚至麦当劳肯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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