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不合理,女孩又不是大爷杀的,大爷不过是路过看了几眼,抱怨了句话而已。
人,的确不是大爷杀的,大爷只不过是口无遮拦,可他的话语中存在激怒的成分。
他的话,更像是在诱导女孩尽快跳楼自杀。
难道说话也犯法?
答案是,犯法。
祸从口出请了解一下?
行为人通过诱导、教唆、激怒、利诱等,导致他人产生自杀决意并实施自杀行为,由于诱导者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客观上实施了诱导杀人,所以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
周游判断,致使张东明自杀的最终原因,很大可能是,他认为翟晶晶......已经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