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通明,这是雷幕市最繁华的夜市,陆远所住的地方名叫辽宁省雷幕市富前村。
“老远,就吃这一家了,这一阵子一直忙,瘦了好多,来来来,吃一顿好的……”
二人坐在桌子前推杯换盏,陆远也不忌讳,毕竟这里是他老家,没啥可怕的。
“老远,这阵子老没见你,你在做啥啊!哪里发财呢?”
“老志,我和太爷爷做出马仙呢!”
“哦?出马了吗?”
接下来陆远把这阵子所见所闻给邱心志讲了。
“什么霜龙,火龙,符兵的!有能耐叫我瞧瞧!”
“这个嘛……”
正在这时陆远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四目相对间,两者竟然隐隐有一种要打架的架势。
对方正是当初在火车站偷张广胜钱包的鸭舌帽男子,这男子正坐在旁边和几个纹身青年吃烧烤,两桌挨的很近。
“呦!弟兄们,我可是见到了熟人了,你们一定得帮我找找场子。”
这男子名叫费春,费春对着几人讲了一下在火车站的遭遇,几人怒气冲冲直奔陆远而来。
五人把陆远,邱心志围在中间。
“怎么了,老远,这些都是你朋友吗?”邱心志哈哈道。
“算是吧!不过是狐朋狗友……”
邱心志一下子就听出了陆远的话外音,在桌上扔了几十块钱。
“老远,今天就吃到这里吧!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