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清没想到会在咖啡店里和周秉文重逢,如此猝不及防。
这几年中,她时常会在脑海中想象她和周秉文重逢的场面。可能她会在一个宴会上偶遇周秉文,她打扮美艳,穿着晚礼服从他面前高傲地走过;可能她会在职场的会议室里和他再次相遇,那她要拿出看家本领,滴水不漏地赢得所有人的掌声,让他对以前懒散不求上进的她刮目相看。
也有可能她和他相遇时,周秉文已经结婚,甚至有了儿女,那她要装得依然不被时光摧残一样,从他和他渐渐老去的妻子身边头也不回地走过。
她也想过会质问他,为什么要离她而去,不告而别。如果周秉文事业有成,她想问他,会不会后悔放弃了她,夜深人静的时候,会想起她吗?如果周秉文一文不名,事业失败,她会狠狠地嘲笑他,嘲笑他如此没眼光,没看出她是一块宝石。
只是真到了这个时候,穆清万万没想到,她这样冷静,没有要过去质问周秉文的冲动,也没有非出现在他眼前不可的想法。
穆清的心情有些悲凉,她想到以前嬉笑怒骂的那些年少时光,那时候,当她感到难过不开心,大可以什么都不想地在人前哭出来,那会她从没想过别人会怎么看她,她也不怎么计较别人的看法。
只是仅仅几年时间,她进入职场,免不了被上司用看不到的细碎办法刁难,如何平衡好和上下级、同事的关系,再加之大学末尾的失恋,这些人生的必修课让她缓慢又不可避免地成熟起来。这就是时间的魔力所赋予在她身上的变化。
越不高兴的时候,越要镇定下来,脸上不露出分毫,外人看不出你心里怎么想的,才不会将自己陷入被动,落入下风。这是江逸尘曾经教给她的。
她还记得江逸尘有段时间压力很大,有时候夜晚她口渴醒来,还看见他眼睛睁着,翻个身。甚至有次他接了个电话,不知道电话里说了什么,江逸尘面无表情,挂了电话,进了书房,她没去打扰他。
第二天她进书房整理东西,无意间看见书桌上一沓白纸,每张都被钢笔划过,力透纸背。穆清觉得心惊,江逸尘什么都没在人前表示出来,当时她就知道了这个男人有着一颗多么坚忍刚强的心。
穆清隐约觉得,这个男人很能承担,习惯了把什么事情都扛起来,不会在人前示弱。
她从江逸尘那里学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所以她只是看着面容掩在一盆高大盆栽背后的周秉文,隔得有些远,可她知道是他,他西装革履地和对面的人谈着事情,还是挺拔高大的身姿,面容俊朗,只是多了副金丝眼镜,看着是要沉稳了许多。
很快周秉文提着文件包,起身和身边的工作伙伴一起走了出去。穆清看他站了起来,还有些紧张,见他径直陪人从咖啡店出去,才放下心来,自己暗自庆幸,他应该是没看见她的。
穆清有些泄气,对着桌面,想到大学的往事,微微出了神。当初她就是因为周秉文“校草”般帅气的面庞和温润如玉的气质,被他吸引,后来为了周秉文,她干过的傻事丢人的事情,连一向精通数学的林之夏也数不清楚。
大概是以前没心没肺的时候太多,她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周秉文身上,等到周秉文突然离开她,她一夜间成熟,想通了很多道理,以前将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才会让她跌得那样痛,现在靠着自己,才让她有安全感。
大学时光相恋了3年,她了解他的几乎所有习惯,只是当初自不量力地低估了他的野心也高看了他对自己的爱意,最终落得个狼狈的结果。
林之夏从洗手间里出来一路迈着妖娆的步伐朝穆清走了过来,坐定见她似是在发呆,忍不住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回神啦,想什么呢?”
穆清刚回过神,林之夏就噼里啪啦一阵抱怨:“穆穆,我刚从西北采访出差回来,你都不知道有多辛苦,天天想着发新闻稿,人都憔悴了不少,我真是想死你了。”
穆清闻言,笑了笑,忍不住捏捏林之夏的脸,虽然并不相信以她的作风会委屈自己,不过确实有点想念这位好闺蜜,调笑道“我看你水灵得很,不过为了犒劳咱们辛苦奋斗在祖国新闻一线的记者大人,今天您随便点,我请客。”
林之夏是穆清最好的闺蜜,两人自幼一起长大,中间升学了好几次,都一直在一个学校里念书,大学毕业,又都一起在上海工作,缘分实在深厚,故而两人一直相互照应,这么多年过来,虽然她们的性格爱好有些不同,凭着这一点,两人也一直关系亲密。
两人当初碰巧一起考到了S大学,之夏念的新闻学,毕业过五关斩六将很不容易地进了这座城市最大的东方报社,成了报社里一枚满腔热血的小记者。而穆清则学的是翻译专业,大学毕业,因为母校的翻译学专业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王牌专业,本人也资质不错,顺利在一家虽然规模不大口碑却很好的翻译公司谋了份翻译员的工作。
林之夏望着好友化了淡妆的精致脸庞,虽然看惯了穆清这张漂亮的脸,还是哎哟哟地嚷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