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高登最需要最犀利的无疑是其识人的眼力。
普达再漂亮再好看,那一身峥嵘也不是一套华美性感的晚礼服就能全部压下去的。
至于鲍曼,天然带着那一类自我打拼,白手争抢一步步爬上来的人,身上特有的气场和举手投足间的自信。
而且高登似乎觉得,这个年轻人还有些眼熟。
麦斯登支支吾吾的说道:“我也不知道是谁,挺狂的一小子。”
高登看了自己儿子足足五六秒,缓缓说道:“不知道是谁,你就和他起冲突?”
麦斯登说道:“没……没起什么冲突。”
高登有些无语,接着说道:“你以为我老了眼花了?还是瞎了什么也看不见?他跟你说了什么!”
麦斯登梗着脖子说道:“就一小白脸,没说什么。”
小白脸……
小白脸能收到来这里的邀请函,还是“携伴参加”!
高登一点脸也不准备给他留了,当着属下的面指着儿子说道:“我让你来,是让你学做事的,不是让你来惹事的。你给我老实点,再让我听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我打断你的腿。”
……
麦斯登灰溜溜的跟着,心里一阵排腹,耷拉着脑袋。
高登还有好些个重要人物要见,过了一会儿,挥手让儿子离开。麦斯登如蒙大赦,忙不颂点了下头,连一句话也不带说的,直接一溜小跑走了。
高登实在没有精力再事事手把手,告诉这个儿子应该怎么怎么做。
到了约定地点后,过了一会儿,见到了约好见面的一家跨地域商行代表。
高登满面春风的问候,接着一行人在风投行会典礼上落座。
接着,他正好回过头,看见了什么似的,绕是修养性格一辈子,一丝差异也再不可掩饰的从脸上表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