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网站的发展肯定是有利的,如果公布这个消息,短期内给起点网站带来的好处可不止四十万。”
“《大主宰》的繁体字实体书版权卖出去了没有?”
“还没有。只要我能够入股起点网,就不会影响在起点的更新速度,每个月最高可以更新三十万字,如果你和其他股东觉得更新少一点更有好处,我也不介意少更新一点。”
“起点不是我一个人的,我需要找其他股东商量一下。”
“好的。静候佳音。”
翌日,蓝斌把《大主宰》第1001章至1010章十个章节的内容,以及《大主宰》第301章只310章十个章节的内容一起发给了林站长。
林站长又把这些章节转发给起点的其他股东。
“站长,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还可以签订一份协议,2004年7月1日之前,我向起点注入30万,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起点股份,如果我拿不出这笔钱,我拿两本电子版权交换得到的股份,退还给你们。”
“你希望成为最大股东?”
“如果可以成为最大股东的话,最好不过。反正,我不希望成为持股比例最小的股东。”
林站长等五个人看过这些稿子后,经过一番商量,同意蓝斌入股起点。
蓝斌《斗破苍穹》和《大主宰》这两部的电子版权,以及未来半年内拿出30万元人民币注入起点的承诺,获得了起点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是蓝斌主动提出的。
起点,只是一个个人网站,还未注册成为一家公司。
为了方便蓝斌入股,林站长和蓝斌等六人合资在林站长的老家阳江成立了起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林站长和蓝斌同是最大股东,每人持有百分之二十股份,其他四位股东共持有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蓝斌大方了一回,主动向起点其他股东提出,《斗破苍穹》十二月份的VIP订阅稿费,他不要了,这钱归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