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完了这个案子林清华着手制订一部《物权法》明确规定了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凡是合法收入都受法律保护还特别规定了人不能被当做财产买卖对于贩卖人口的人贩子严惩不贷。不过考虑到当时的特殊情况规定人可以自卖自身但必须与买主签订劳动契约期限不能过十年同时规定买主不得虐待自卖人否则其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契约并在法律条文中详细列举了主人虐待自卖人的表现方式如饥饿、殴打、捆绑等等同样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只规定了肉体的虐待而未规定精神上的虐待。当契约到期后主人必须一次性付给自卖人足够购买一千斤上等大米的安家费。
这部法律出台后林清华本以为万事大吉了但他没想到就是这部法律在他掌握全国大权后给他带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